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需要持證上崗,同一個人可以既是特種作業人員又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比如某化工企業氯堿崗位操作人員,就需要取得雙證方可上崗作業。
但是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到底怎么區分呢?今天我們就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140號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第140號令)和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對比,來談談兩者之間的區別。
1
基本概念不同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發布。
這兩類人員從事的作業都是比較危險的,但相對來說從事特種作業時直接接觸的危險性可能會大一些。
2
主管部門不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具體的發證分級范圍,負責對考核發證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
一般情況下,特種作業由安監部門管理,特種設備作業由質檢部門管理,相應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都是由對應的部門管理,在一般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與特種設備作業一般都是由企業的安全部門監管與管理。
3
從業條件不同
種作業人員,最低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這里特別指出的是申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分省市發布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人員安全生產從業條件中也特別強調危險化學品作業人員至少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這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沒有特別的規定,相對來說要求比較低。
4
證書有效性不同
安監總局第30號令指出,《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
質檢總局第140號令指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格式、印制等事項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對持證人員在4年內符合有關。
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準予復審合格,并在證書正本上加蓋發證部門復審合格章。
這里必須注意的是,一是復審年限的不同,二是復審時對于安全培訓的具體要求不同。
5
違法處罰不同
安監總局第30號令指出,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質檢總局第140號令指出,非法印制、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看出,《特種作業人員證》的證件某種程度上比較“貴”。這從近年來,發生多起因作業人員無證作業引發意外事故也可以看出,相對來說,無證作業都是違法的,都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
正確理解,才能正確宣貫。
《特種作業目錄》
摘自《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序號 |
種類 |
作業項目 |
備注 |
1 |
電工作業 |
高壓電工作業 |
|
低壓壓電工作業 |
|||
防爆電器作業 |
|||
2 |
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
融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
|
壓力焊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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釬焊作業 |
不包括烙鐵釬焊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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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處作業 |
登高架設作業 |
|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
|||
4 |
制冷與空調作業 |
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
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 |
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
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 |
||
5 |
煤礦安全作業 |
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
|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
|||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
|||
煤礦瓦斯檢查作業 |
|||
煤礦安全檢查作業 |
|||
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 |
|||
煤礦采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 |
|||
煤礦瓦斯抽采作業 |
|||
煤礦防突作業 |
|||
煤礦探放水作業 |
|||
6 |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
金屬非金屬礦井通風作業 |
|
尾礦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提升機操作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支柱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電氣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排水作業 |
|||
金屬非金屬礦山爆破作業 |
|||
7 |
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
司鉆作業 |
|
8 |
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
煤氣作業 |
|
9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
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作業 |
|
氯堿電解工藝作業 |
|||
氯化工藝作業 |
|||
硝化工藝作業 |
|||
合成氨工藝作業 |
|||
裂解(裂化)工藝作業 |
|||
氟化工藝作業 |
|||
加氫工藝作業 |
|||
重氮化工藝作業 |
|||
氧化工藝作業 |
|||
過氧化工藝作業 |
|||
胺基化工藝作業 |
|||
磺化工藝作業 |
|||
聚合工藝作業 |
|||
烷基化工藝作業 |
|||
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 |
|||
10 |
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
煙火藥制造作業 |
|
黑火藥制造作業 |
|||
引火線制造作業 |
|||
煙花爆竹產品涉藥作業 |
|||
煙花爆竹儲存作業 |
|||
11 |
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
摘自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的公告>
序號 |
種類 |
作業項目 |
項目代號 |
備注 |
1 |
特種設備相關管理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 |
A1 |
|
特種設備質量管理負責人 |
A2 |
|||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 |
A3 |
|||
電梯安全管理 |
A4 |
|||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
A5 |
|||
客運索道安全管理 |
A6 |
|||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 |
A7 |
|||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
A8 |
|||
2 |
鍋爐作業 |
一級鍋爐司爐 |
G1 |
|
二級鍋爐司爐 |
G2 |
|||
三級鍋爐司爐 |
G3 |
|||
一級鍋爐水質處理 |
G4 |
|||
二級鍋爐水質處理 |
G5 |
|||
鍋爐能效作業 |
G6 |
|||
3 |
壓力容器作業 |
固定式壓力容器操作 |
R1 |
|
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 |
R2 |
|||
氧艙維護保養 |
R3 |
|||
4 |
氣瓶作業 |
永久氣體氣瓶充裝 |
P1 |
|
液化氣體氣瓶充裝 |
P2 |
|||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 |
P3 |
|||
液化石油氣瓶充裝 |
P4 |
|||
車用氣瓶充裝 |
P5 |
|||
5 |
壓力管道作業 |
壓力管道巡檢維護 |
D1 |
|
帶壓封堵 |
D2 |
|||
帶壓密封 |
D3 |
|||
6 |
電梯作業 |
電梯機械安裝維修 |
T1 |
|
電梯電氣安裝維修 |
T2 |
|||
電梯司機 |
T3 |
|||
7 |
起重機械作業 |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 |
Q1 |
|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 |
Q2 |
|||
起重機械指揮 |
Q3 |
|||
橋門式起重機司機 |
Q4 |
|||
塔式起重機司機 |
Q5 |
|||
門座式起重機司機 |
Q6 |
|||
纜索式起重機司機 |
Q7 |
|||
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
Q8 |
|||
升降機司機 |
Q9 |
|||
機械式停車設備司機 |
Q10 |
|||
8 |
客運索道作業 |
客運索道安裝 |
S1 |
|
客運索道維修 |
S2 |
|||
客運索道司機 |
S3 |
|||
客運索道編索 |
S4 |
|||
9 |
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
大型游樂設施安裝 |
Y1 |
|
大型游樂設施維修 |
Y2 |
|||
大型游樂設施操作 |
Y3 |
|||
水上游樂設施操作與維修 |
Y4 |
|||
10 |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 |
車輛維修 |
N1 |
|
叉車司機 |
N2 |
|||
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司機 |
N3 |
|||
內燃觀光車司機 |
N4 |
|||
蓄電池觀光車司機 |
N5 |
|||
11 |
安全附件維修作業 |
安全閥校驗 |
F1 |
|
安全閥維修 |
F2 |
|||
12 |
特種設備焊接作業 |
金屬焊接操作 |
(注) |
|
非金屬焊接操作 |
||||
注:1. 特種設備焊接作業(金屬焊接操作和非金屬焊接操作)人員代號按照《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的規定執行。
2. 表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項目和金屬焊接操作項目中的長輸管道、非金屬焊接操作項目的考試機構由總局指定,其它項目的考試機構由省局指定。